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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需明確目前反腐與改革的關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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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需明確目前反腐與改革的關系
縱覽中共十八大以來的時局,有兩條關鍵主軸:一是反腐,一是改革。這兩者對中國下一個十年的經(jīng)濟社會格局都至關重要。截至目前,反腐戰(zhàn)線成果豐碩,反腐范圍之廣、觸動層級之高,令觀察家驚訝,凸顯新一屆領導層的反腐決心。與反腐相比,改革的推進就難言順利了,而是阻力重重,明顯例證就是李克強總理頻頻警告官員的“不作為”。筆者認為,正確把握反腐與改革之間的關系非常重要。反腐是手段,改革是目的。目前中國的反腐行動應是為了促進改革而實行,而不宜為簡單地為了反腐而反腐。從法治和社會公平正義角度出發(fā),當然應該有貪必反。但從改革大局出發(fā),在現(xiàn)階段“有貪必反”卻未必是**策略。相反,現(xiàn)階段應該實行以促進改革為目的的,暫時性的“選擇性反腐”。
首先,中國目前的腐敗主要是體制腐敗,是體制缺陷所導致的。如果不通過改革來轉變體制,反腐力度再大也是治標不治本。貪官靠抓是抓不完的。古有“朱元璋將貪官剝皮反腐”的歷史殷鑒,今有河南交通廳連續(xù)四任廳長前腐后繼。阿克頓勛爵有言,“權力導致腐敗,**的權力導致**腐敗”。反觀當下“半統(tǒng)治半市場的經(jīng)濟”,官員掌握巨大的經(jīng)濟資源支配權、審批權,而又沒有健全的監(jiān)督制約機制,時常出現(xiàn)“一把手說了算”,正常的人性是難以阻擋如此巨大的權力誘惑的。劉志軍任內(nèi)推動總投資高達2萬億的高鐵,而且在招標時可以“點招”,想不腐敗都難。
鄧小平曾說過:好的制度使壞人變好,壞的制度使好人變壞。由此推論的反腐與改革的邏輯應該是:改革才是消除腐敗的釜底抽薪的根本之策。如果《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能真正落實,“讓市場發(fā)揮決定性作用”,大幅度削減官員手中的權力,中國的腐敗會自動減少一大半。所以,為改革護航應成為反腐的首要目標。